您好,**信用账户中的担保品证券,可以直接在信用账户提交配股缴款委托,使用信用账户内可用资金完成认购**。
1. 核心规则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信用账户内的担保品股票,享有对应的配股权。直接在信用账户操作配股申报,认购成功后的新股同样归入信用账户作为担保品。配股申报属于权益类委托,申报代码、价格操作逻辑和普通账户配股一致。
2. 业务限制
配股缴款只能使用信用账户自有可用资金,**不能使用融资资金来进行配股缴款**,资金不足无法完成申报。需要在配股缴款期内提交委托,逾期视为放弃配股权。融券负债对应的股票不适用本规则,融券持仓的配股权益需要按合同做现金补偿。
3. 功能特点
信用账户内担保品证券对应的股东权益(配股、配债等),均可在信用账户内申报行权,不需要提前把股票划转回普通账户。
4. 区分要点
担保品证券(含融资买入转入信用账户的股票):可在信用账户提交配股缴款;
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不享有配股认购权,需要对券商做权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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