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强赎公告发布后,留给投资者转股的时间没有统一固定天数,以公告载明的最后转股日为准,停止交易后还有 3 个交易日仅可转股。
1. 核心规则
上市公司发布实施强赎的正式赎回公告,会明确标注最后交易日、最后转股日;可转债停止二级市场交易后,保留 3 个交易日仅支持提交转股申报,不再可以卖出债券,最后转股日收盘后,未转股的债券全部触发强赎。
2. 业务限制
公告发布到停止转股的时长由募集说明书及公告安排,不同转债时间长短不一样;投资者必须在最后转股日收市前完成转股申报,逾期无法再行权,只能按强赎低价兑付。公司后续还会持续发布多次赎回提示公告提醒持有人。
3. 功能特点
设置停止交易后 3 个转股窗口期,给来不及卖出的投资者留存转股行权机会;上市公司持续披露提示公告,用来充分提示强赎风险,避免投资者因不知情遭受大额亏损。
4. 区分要点
最后交易日:该日前既可以卖出可转债,也可以申报转股;
最后转股日:该日前仅能提交转股,债券已经无法二级市场卖出,过期强制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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