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满足担保足额前提下,**换股前可以办理部分解押(解除担保信托登记)**。
(1)核心结论:专户内预备交换股票,在剩余担保股票仍足额覆盖全部未偿还可交换债换股需求时,发行人联合受托管理人,可申请部分解除担保 / 质押登记,将对应股票划回股东账户。
(2)硬性担保底线:部分解押完成后,专户留存的标的股票,必须足额满足全部存续可交换债换股所需;如果解押后担保股不足,不允许办理解押。
(3)申报流程:需要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共同发起,上市公司同步对外发布公告,提交材料至中国结算办理。
(4)换股对应的自动解押:投资者每一笔换股申报,系统会自动对应当笔换股数量解除担保登记,属于专项自动解押,不属于发行人主动申请的部分解押。
(5)区分要点:普通股票质押的部分解押和可交换债专户担保股部分解押不一样,可交换债专户受担保足额约束,不能随意解押。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3 16:50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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