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市公司敏感期包含年报、季报披露前的固定窗口期,属于董监高、大股东禁止买卖股份的法定敏感期。
(1)核心结论: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 日**;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属于股份交易敏感期,相关内部人员不得交易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2)推迟披露情形:年报、半年报若延期披露,敏感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北交所规则持续至公告日日终。
(3)内幕信息口径:从内幕信息管理角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形成起至正式披露全程均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不限于前述 30 日、10 日的交易窗口期。
(4)约束对象:主要约束董事、监事、高管、证券事务代表、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相关关联主体。
(5)区分要点:30 日 / 10 日是**股份交易禁止窗口期**;内幕信息敏感期范围更广,只要信息尚未公开,知情人就不能交易、泄密、建议他人交易。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3 16:25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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