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连续巨额赎回情形下,已受理赎回款延缓支付**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1)核心结论:单次巨额赎回,当日至少兑付 10% 份额,剩余未兑付份额顺延至下一开放日办理;只有**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才可以启动延缓支付赎回款,法规上限 20 个工作日。
(2)份额顺延规则:赎回时若未勾选撤销未受理部分,未办理份额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按顺延当日净值计算赎回金额,无兑付时限强制上限,持续滚动处理。
(3)信息披露:发生延期办理,管理人需要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持有人并发布公告;启动延缓支付,同样需要公告。
(4)投资者选择权:提交赎回时,可选择撤销当日无法处理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这部分份额不再顺延。
(5)区分要点:份额延期办理(顺延至后续开放日)≠赎回款项延缓支付(最多 20 个工作日打款),二者属于两套不同规则。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15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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