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分为参会门槛和表决通过比例两套标准,普通事项和重大事项表决要求不一样**。
(1)核心结论:首次召集大会,需要代表 1/2 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会议才有效;参会不足可重新召集,重新召集只需代表 1/3 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会。普通事项,参会表决权 1/2 以上同意即可通过;四类重大事项,参会表决权 2/3 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2)重大事项口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并,这五项适用 2/3 高比例表决要求。
(3)表决权口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表决,按权益登记日份额计算。
(4)提议召集口径:代表 10% 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提议召开持有人大会。
(5)生效口径:表决通过后,管理人需 5 日内向证监会备案,并在 2 日内发布决议公告。
(6)边界口径:参会比例是占基金**总份额**;表决比例是占**参会有效表决权**,二者计算基数不同。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3 11:1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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