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股东、特定股东采用集中竞价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
(1)核心结论:该限制适用大股东,以及减持 IPO 前老股的特定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合并计算额度。
(2)底层规则逻辑:设置 90 日 1% 上限,目的减缓大额集中卖出,降低对二级市场股价冲击。
(3)口径定义:任意连续 90 日为自然日滚动统计,不是固定季度周期;只统计集中竞价卖出数量,大宗交易单独计算额度,不占用竞价 1% 额度。
(4)豁免情形口径: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自身买入取得**的股份,后续卖出不受该 90 日 1% 比例限制。
(5)披露配套口径:采用集中竞价减持,需要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6)实操提示:董监高减持除 90 日比例约束外,还有每年减持不超过自身持股 25% 的额外限制。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2 17:3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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