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大股东、董监高在窗口期内必须暂停增持,不能买入;普通非大股东、非董监高的中小股东,不受增持窗口期限制**。
规则拆解
适用主体,持股 5% 以上大股东、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窗口期禁止增持,增持计划需要暂停,等窗口期结束再继续实施。
窗口期范围,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重大影响股价事项发生 / 决策起至披露后 2 个交易日。
计划时效,窗口期只是临时暂停,不会直接终止增持计划;窗口期结束,可在原计划期限内继续增持。
边界区分,普通中小股东(不属于大股东、董监高),没有增持窗口期约束,可以正常买入;但任何主体触及 5% 增减变动时,都要遵守权益变动的暂停交易与披露规则。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5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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