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交所连续竞价阶段,申报是否适用价格笼子,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适用价格笼子;市价申报不适用价格笼子,但必须设置保护限价,依托保护限价管控价格风险。**
(2)业务实操细节
价格笼子口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不高于基准价 105% 或基准价 + 10 个最小变动单位(孰高);卖出申报不低于基准价 95% 或基准价 - 10 个最小变动单位(孰低),超出范围直接废单。
基准价格取值:买入基准价取即时卖一价,卖出基准价取即时买一价;无盘口报价则依次取最近成交价、前收盘价。
市价申报规则:连续竞价市价申报没有 ±5% 价格笼子约束,但下单必须填写保护限价,成交价格不会突破保护限价。
适用标的:有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首日无涨跌幅股票,连续竞价限价申报均执行价格笼子;集合竞价、盘后固定价格申报不适用价格笼子。
时间区间:9:30-11:30、13:00-14:57 连续竞价时段生效;14:57 后收盘集合竞价不再适用。
(3)补充要点
价格笼子只约束限价申报的委托申报价格,不是成交价格;市价申报的保护限价功能和限价申报价格笼子是两套独立风控机制,不要混淆。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2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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