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成交后股份锁定约定
分为法定强制锁定期(交易所硬性规则,不可突破)、双方协议自愿锁定两个层面。
一、法定强制锁定(必须遵守)
大股东(持股≥5%)、特定股东(IPO前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受让取得的该部分股份,法定锁定期6个月,6个月内不得卖出该笔大宗买入的股票,用来防范过桥减持。
适用:5%以上大股东、减持IPO原始股;90天内大宗减持总量不超总股本2%。
不适用:出让方是二级市场竞价买来的普通流通股(非原始股、非大股东减持),这笔大宗成交后,T+1即可卖出,没有6个月法定锁仓。
⚠️重点:法定锁仓是交易所登记强制约束,私下合同不能缩短法定6个月锁定期,合同写3个月可以卖也无效。
二、双方私下协议约定(只能加长,不能缩短)
交易双方可以签署转让补充协议,约定比法规更长的锁定期,比如锁定12个月、18个月,属于自愿承诺,具备民事合同效力,但交易所系统不会自动限制,靠协议违约条款约束对方,如果违约走民事诉讼,交易所不会拦截卖出操作。
三、其他原有锁仓延续
1、如果出让的股份本身还在原始限售期,大宗交易过户后,限售义务跟随股份转移给受让方,原有锁定期继续执行。
2、董监高大宗转让股份,依旧遵守董监高每年减持比例、离职锁股等规则。
四、实操关键区分
1、看卖出方身份:大股东/原始股减持 → 受让方强制锁6个月;普通二级市场筹码卖出,无强制锁仓,次交易日就能抛售。
2、法定锁仓:交易所系统限制,到时间自动解除;
3、自愿延长锁仓:只是商业合同,交易所不做技术限制,靠违约金、追责约束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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