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三板股票集合竞价转让的成交价格,在转让日15:00通过集中撮合一次性产生,所有成交以同一价格完成。
核心确定原则(依次适用):
第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优先。
第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能全部成交。
第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若两个以上价格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若差额仍相等,则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当日无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盘价的价格。
价格揭示安排:转让申报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00。系统在10:30、11:30、14:00各揭示一次可能成交价,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直至15:00正式撮合。
涨跌幅限制:老三板股票转让价格实行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涨跌幅限制,超出范围的申报无效。
查询操作步骤:第一步,打开交易软件进入老三板股票转让页面。第二步,在10:30、11:30、14:00等时点查看系统揭示的可能成交价格。第三步,15:00后查看最终撮合产生的唯一成交价。第四步,对照上述确定原则理解价格形成逻辑。
本回答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有更多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帮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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