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上已设立,但目前尚未实际开通
北交所已经设立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制度框架,但尚未正式开通。
2026年4月24日,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北证公告〔2026〕17号),新增“第七节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3.7.1—3.7.10条)。不过,该规则明确: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条款的具体施行时间由北交所另行通知。因此,在7月6日沪深两市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展至全部A股和ETF时,北交所股票暂不实施。同期暂缓实施的还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调整,以及风险警示股、退市整理股的专门安排。
发布于2026-9-21 14:25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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