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投资者如果出现报价异常,后果按"项目即时处理 → 关注名单 → 异常名单 → 限制名单"逐级递进,且各板块违规记录合并累计统计,最长可被禁止网下业务36个月。
一、六类异常报价情形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以下行为均被认定为异常报价:
报价偏离度显著较高:报价显著偏离上市后一定期间的二级市场成交均价
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多家关联账户或不同投资者报价高度趋同,涉嫌协商报价
报价与定价依据不符:实际报价超出内部估值底稿给出的建议价格区间
频繁修改报价:同一项目改价次数达3次以上,或改价项目数达3个以上
引发负面舆情:不当报价行为引发市场关注,扰乱发行秩序
其他情形:接近异常指标且多次实施同类型异常行为的,也可被认定
二、逐级惩戒机制
项目层面即时后果
主承销商可直接判定该笔报价无效并剔除,该配售对象无法参与本次申购和获配,且违规行为会上报中证协留痕。
关注名单(首次违规)
首次发生异常报价,列入关注名单,予以重点关注和提醒,不暂停业务但进入重点监测池。
异常名单(12个月内再犯)
被列入关注名单后12个月内再次异常报价,列入异常名单,暂停全部网下询价配售业务3个月,期间所有新股主承销商直接拒收报价,且需提交整改报告。
限制名单(12个月内三犯或情节严重)
被列入异常名单后12个月内再度违规,或行为严重扰乱发行秩序,列入限制名单,禁止网下业务6-36个月,名单公开公示。到期后不能自动恢复,需重新走完整网下注册流程并通过复核。
三、重要规则要点
跨板块累计: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的违规记录合并统计,不分开清零
监测期3个月:以初步询价日为起点,按3个月为一个监测期进行行为监测
机构连带责任:机构投资者旗下任意一个配售对象异常,会牵连该网下投资者整体评价
定性+定量认定:即使未达监测指标,但接近指标且多次实施同类型异常行为的,仍可被认定
触及串通报价/利益输送:除自律惩戒外,还可能移送监管机构,触发行政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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