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但门槛很高,而且"豁免披露"不等于"豁免答复"。
核心规则依据是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8 号,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首部专门规范暂缓与豁免的部门规章。它适用于"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问询函回复公告属于临时报告,因此落在这个框架内。
发布于6小时前 海口
请问一下,每年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问询函,就代表一定存在问题吗
注册制下上市公司披露的问询函、关注函,普通投资者该如何解读参考?
想咨询一下,上市公司发"关注函"和"问询函",哪个对股价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