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监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披露减持计划后,是可以修改减持价格区间的,但必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规则与实操要求如下:
1. 变更需及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如果减持计划发生变更(包括减持数量、方式、期间以及价格区间的调整),大股东必须及时披露变更公告,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2. 新规对“过半”披露的豁免
在2024年5月发布并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考虑到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由最长6个月缩短为3个月,新规删除了此前要求的“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必须进行事中披露的强制规定。
因此,如果在减持期间内(即使已经过半),大股东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价格区间,无需再受限于“过半”的节点,而是应当遵循“发生变更即披露”的原则,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发布变更公告。
3. 修改后的合规要求
期限限制:修改后的减持计划,其时间区间仍需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常单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禁止违规:修改价格区间不能成为规避“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禁止减持情形的借口。如果上市公司存在这些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然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
大股东在减持计划过半后,依然可以修改价格区间,但核心前提是必须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向市场透明地披露调整后的价格区间及变更原因,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发布于4小时前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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