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规则
**正股全天停牌,该日不计入强赎的 30 个交易日窗口,计数暂停、不继续累进,已经累计的达标天数不会清零;复牌之后,继续接续之前的计数往下算,不会从头重新统计**,具体以该只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为准。
(2)拆解
①强赎的 “30 个交易日”,仅统计正股正常开市、有收盘价的交易日;停牌日不属于有效交易日,直接跳过,不参与滚动窗口计算。
②举例:已经累计 12 个达标交易日,随后正股停牌 5 个交易日;停牌期间既不新增计数,已有的 12 天保留;正股复牌交易后,继续从第 13 天开始累计。
③区分两种不同情形
- 计数阶段停牌:只暂停计数,不清零,复牌接续计算。
- 已经触发强赎条件、进入赎回流程之后停牌:若赎回日前 4 个交易日内正股停牌,赎回登记日做顺延处理,不是重置触发条件深圳证券交...。
④转股状态:正股停牌期间可转债同步暂停转股,但不改变强赎计数逻辑上海证券报。
(3)误区
停牌不会把之前累计的达标天数清零;不是停牌就全部推倒重来;也不会把停牌日历天数硬算进 30 日窗口。少数特殊条款以募集说明书原文为最终依据。
(4)实操
判断强赎进度,要剔除正股停牌日期;不要直接按自然日历简单数天数;重点查阅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章节。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2 16:56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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