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正明确向“专职化、专业化”方向演进。
在专业化方面,新规对独董的专业素养提出了硬性要求。例如,独董必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且董事会中至少需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同时,审计、提名、薪酬等核心专门委员会要求独董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这促使独董从过去的“外部旁观者”转变为深度参与财务审核、关联交易审查等核心治理环节的专业监督者。
在专职化方面,改革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倒逼独董投入充足精力。新规明确独董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且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日。此外,还建立了由全部独董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对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查,改变了以往被动签字的形式化履职常态。
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已有进一步探讨,认为解决独董在强大公司内部控制力下“不能独立、不敢独立”的困境,未来可探索由兼职向专职过渡的路径。同时,随着投资者保护机构(如投服中心)及公募基金等第三方常态化联合提名独董,独董的选任正逐步打破大股东主导的局面,进一步夯实了其独立履职的专业化基础。
发布于9小时前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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