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年报披露窗口期控股股东增持权限相关要点,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判定标准,区分双重身份
①控股股东同时兼任董事、监事、高管:年报公告前**15 个自然日窗口期内,禁止买卖股份,不能实施二级市场增持**上海证券交...。年报推迟披露,则窗口期从原预约披露日前 15 日起算。
②纯控股股东,不担任董监高职务:交易所没有设置年报窗口期增持禁令,理论上窗口期内可以增持;但是绝对不能利用尚未对外公开的年报内幕信息交易股票。
(2)其他通用禁止情形,所有控股股东均适用
①处于年报相关重大事项敏感期,年报数据尚未定稿、属于未公开重大信息,知情主体一律不得增持。
②自身曾经作出承诺,窗口期不进行股份买卖,则需要严格遵守承诺。
③增持操作不能触发短线交易,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可卖出。
(3)增持计划披露时间误区
窗口期虽然兼任董监高的控股股东不能买入股票,但是**可以提前对外发布未来的增持计划公告**,只等窗口期结束之后再进场实施买入。
(4)实操提示
实操中最稳妥的方案,是等到年报正式披露完成之后,再启动二级市场增持;避免因内幕信息嫌疑引发监管问询。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5 19:30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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