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强赎条款的核心标准是:在转股期内,正股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天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利息强制赎回。
发布于2026-7-28 10:55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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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强赎条款的核心标准是:在转股期内,正股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天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利息强制赎回。
发布于2026-7-28 10:55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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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转股期(发行满 6 个月后)内满足任一条件公司即可行使强赎权利,一是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5 个交易日正股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130%,转股价下修、分红后分段核算价格区间,二是市场剩余未转转债面值总额不足 3000 万元,强赎兑付价格为每张 100 元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达标仅代表公司拥有赎回选择权而非必须赎回,若公告放弃强赎则 3 个月内不能再次发起,确定强赎后会预留十余日供投资者转股并持续风险提示,到期赎回不属于此类有条件强赎。
发布于2026-7-28 10:57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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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的强赎(有条件赎回)条款是上市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按约定价格强制赎回未转股可转债的条款,核心目的是逼迫投资者转股(化债)。强赎条款的标准主要包含触发条件、赎回价格、触发时间三个维度,具体标准如下:
一、 触发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 股价触发(最常见,占绝大多数案例)
时间窗口:必须在转股期内(通常为发行结束满6个月起,至到期日止,未进入转股期不能强赎)。价格标准:正股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说明:部分转债可能设定不同的标准(如120%、125%,或要求20/30、30/30等),具体以各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为准。期间若转股价发生调整,需按调整前后的价格分段计算。
2. 余额触发(较少见)
标准: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启动强赎。说明:多用于转债临近到期、剩余筹码极少时,无需看股价是否达标。
二、 赎回价格
标准:按债券面值(通常为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说明:实际赎回价通常仅为100~103元/张,远低于触发强赎时转债的市价(常为150元以上),因此强赎对投资者具有“低价强制收回”的威慑力,逼迫投资者转股。
三、 权利属性
公司权利,非义务:满足强赎条件后,公司有权选择公告强赎,或选择不赎回(若公司不赎回,通常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再次强赎)。
注:不同转债的强赎条款细节(如具体比例、天数)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标准需以对应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原文为准。若你想要了解开户佣金成本,可点我头像加微,还请点赞支持呀!
发布于2026-7-28 11:07 成都
可转债强赎条款触发后,投资者有哪些操作选择,各自盈亏结果如何?
什么是股票强赎条款,触发强赎后投资者该如何操作规避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