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板块的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常规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30%。超过该价格限制的申报将被视为无效申报。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北交所股票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主要包括: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以及退市整理期首日。新股在上市首日之后,自第二个交易日起恢复执行30%的涨跌幅限制。
对于被实施风险警示的ST及*ST股票,北交所同样适用30% 的涨跌幅限制,与板块内普通股票保持一致。在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北交所还设有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当股价较开盘价首次涨跌达到30%或60% 时,将各触发一次10分钟的临时停牌。
发布于2026-7-21 13:41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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