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操纵市场敏感期是重大未公开信息从形成到正式披露的完整区间,该时段内借助资金、持股、信息优势扭曲股价的交易行为,监管从敏感期时间界定、主体范围、典型操纵行为、违法认定标准四层完整界定,具体如下。
(1)敏感期时间区间法定界定
敏感期起点:重大事项动议、筹划、决策、执行初始时点,含资产重组、定增、回购、股权收购、重大利好 / 利空方案酝酿启动日;终点:事项完整公开披露当日收盘,信息完全对外公示后敏感期结束。区别普通内幕交易,操纵行为可全程贯穿敏感期,包含事前压价、事中拉抬、披露前出货全阶段。
(2)敏感期重点监控主体范围
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大股东、重组交易对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配合操盘的资金方、配资团队、直播间荐股团伙;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关联账户、亲友账户、分仓账户组,以上主体在敏感期交易均被重点核查。
(3)敏感期内典型操纵交易行为
①打压吸筹操纵:定增、收购敏感期持续大额卖出、虚假撤单砸盘,压低股价降低自身认购成本;
②拉抬诱多操纵:重组、利好披露前集中资金连续买入、对倒交易,制造上涨假象吸引散户接盘;
③信息配合操纵:敏感期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释放小道消息,同步反向交易套利;
④虚假申报操纵:频繁大额挂单撤单制造虚假供需,扭曲盘中价格,敏感期尾声集中兑现离场;
⑤账户组对倒操纵:多受控账户自买自卖,放大成交量,营造活跃交易氛围。
(4)违法认定核心判断标准
一是交易时间高度匹配敏感期信息推进节点,与知情人联络时间重合;二是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资金体量、买卖方向完全背离正常市场走势;三是主观存在操纵意图,通过交易人为制造虚拟股价、交易量;四是客观造成股价大幅偏离行业指数、公司基本面,扰乱公允定价机制,满足以上条件即可认定敏感期操纵市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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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1 13:30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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