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投资者跨沪深市场、多券商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系统判定首笔申购有效,后续全部申购无效;沪深异市场不同新股互不影响。
规则详解
依据沪深交易所网上新股申购细则,中登以投资者身份证为唯一识别口径,合并名下所有普通、信用账户市值。针对单只新股,无论投资者在沪市、深市不同券商账户重复申报,系统按照交易所接收时间排序,仅最早一笔申购为有效委托,后续跨市场重复申报直接判定为无效废单,冻结资金原路退回。沪深市值相互独立,沪市新股只能使用沪市市值申购,深市新股只能使用深市市值申购,不支持跨市场市值抵扣。
新股票重复申购会怎样,有人懂吗?
同一投资者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新股,市值是否合并计算,是否存在重复申购限制
不同券商账户同时申购同一只可转债,是否会被系统判定为重复申购而作废?
投资者名下多账户申购新股,重复申报的订单会不会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