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了住院情况,保险公司正常承保,那在符合理赔条件时,通常是会正常理赔的。可要是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发现后可能会有不同处理。根据保险法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是故意不告知且涉及严重影响承保决定的情况,保险公司仍可能拒赔。
另外,不同的保险产品对既往病史的要求不同,像医疗险对健康状况要求比较严格,重疾险相对宽松一些。所以,两年前住过院是否会被拒赔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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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3小时前 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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