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期权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核心差异就在这两个概念上:
买方权利金是期权买方为了获得合约赋予的权利而支付给卖方的费用。买方支付权利金后,拥有了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ETF的权利,但不需要承担必须履约的义务。行情有利时行权获利,行情不利时放弃行权,损失上限就是已支付的权利金,不会产生额外亏损。权利金的价格受标的ETF现价、行权价、剩余期限、波动率等因素影响,相当于买方为这个选择权支付的保险费。
卖方保证金是期权卖方为了履行合约义务而向券商质押的担保资金。卖方收取买方支付的权利金作为收入,但同时承担了在买方行权时配合履约的义务。为了确保卖方有能力履约,券商要求卖方缴纳一笔保证金作为担保,金额根据标的ETF现价、行权价和风险评估模型动态计算。卖方的盈利上限是收取的权利金,但潜在亏损理论上没有上限,所以保证金制度的存在是为了控制卖方的履约风险。如果您对期权开户或具体规则不太清楚,搜索关注擒牛小组公众号对接正规券商客户经理即可获取更详细的指引。
简单对照:买方付权利金买选择权,风险有限收益潜力大;卖方收权利金卖选择权,收益有限但承担履约风险。参与ETF期权交易需要先通过券商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开通条件包括账户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参与融资融券或金融期货交易满6个月等。
发布于3小时前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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