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合竞价阶段,所有有效委托并不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和匹配,而是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集中撮合。
因此,您描述的情况中,两个委托会同时成交。
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原因和过程:
关键因素 解释 在您案例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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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合原则 集合竞价的唯一原则是价格优先,即较高价格买入委托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委托;较低价格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委托。不存在“时间优先”原则。 您提到两个账户的“委托购买价格一致”,这意味着它们在价格优先原则下处于完全相同的优先级。
成交价确定 交易所的系统会找到一个能产生最大成交量的单一价格作为所有人的统一成交价。 系统会综合所有买卖盘,最终生成一个开盘价。
成交顺序 所有买入委托价格 ≥ 最终成交价的订单和所有卖出委托价格 ≤ 最终成交价的订单,全部以此成交价同时撮合成交。 由于两个账户的委托价格相同,且都高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开盘价,因此它们会同时被系统撮合,没有先后之分。
结论:
在您描述的场景中,由于两个委托的价格完全相同,在集合竞价“价格优先”的撮合机制下,它们享有相同的优先级。无论它们是来自普通账户还是信用账户,也无论提交时间的早晚,只要最终开盘价等于或低于你们的委托价,这两笔委托就会同时成交。账户类型和委托时间都不会影响成交顺序。
以上是关于集合竞价成交规则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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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1-12 15:29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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