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6-24 20:29 成都
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况有很多,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转增、增发、配股、回购注销等。其中,送股和转增是比较常见的会导致除权的情况。由于目前在公开和定向增发的定价方面,都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的规定,即和市场价颇为接近,因此上市公司均未进行除权处理。如6月份实施公募增发的三房巷。不过,由于配股在定价方面没有被要求接近市场价格的原则,上市公司在针对原股东配股时,往往配股价远低于市场价格,因此在配股实施完成后,都会进行除权处理。如人福科技于2006年8月7日实施配股除权,配股比例为10:3,配股价3.80元,配股除权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5.77元,除权当日的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为(5.77元/股×10+3×3.80元/股)÷13股=5.32元。
所谓除息,则是上市公司在实施派现的时候出现的。虽然派现未使总股本发生变化,但由于现金派发出去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发生了改变,对应的股价也将相应调低。如张裕A于4月26日实施10股派8元(含税)的分配方案,4月25日的收盘价为56.19元,而除权参考价=(56.19元/股×10股-8元)÷10股,为55.39元。上市公司在除权当日,股票简称上会带上“XD”的标记。
发布于2023-7-17 14:32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