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型企业年金计划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危机就是雇主破产危机,雇主破产必然伴随着计划终止,如果计划没有足够的资产积累,计划终止时对雇员的退休待遇承诺就无法兑现,雇员就会丧失多年甚至毕生辛勤工作积累的既得退休待遇,很多雇员可能陷人既失去工作,又失去养老金的境遇。因此,DB计划往往需要政府出面予以担保,当雇主破产时计划没有偿付能力的状况下,接管计划并支付成员待遇。这无疑会大大增加政府的负担,也与我国建立进展企业年金型养老金的初衷不符。更不要说DB计划自身在信息披露上的滞后和局限以及资产负债衡量的不准确性和筹资规模的局限了。
发布于2021-6-17 14:48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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