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始人出让股权并代持
一般来说,境内和境外的公司,都可以由创始人出让自己的一部分股权,放入预留期权池中,未来再发放给员工。
但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公司的所有股权都必须登记在具体的主体名下。
因此,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部分股权,需要暂时由一位股东代持,通常是创始人。
也就是说,在没有确定激励对象的情况下,预留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仍为创始人。
当然,代持人也可以是员工持股平台,由创始人向持股平台转让股权,实际上仍由创始人控制。
但是,各地税务机关的实际操作可能有不一致的地方,建议在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时,与持股平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创始人转让股权,可以是无偿赠与,也可以是有价认购,相关款项通常由原代持人代收。
2.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指增发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公司授予员工以相对优惠的价格认购的权利。
此种方式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老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会被相应地稀释。
因此,创始人要跟各位股东及时沟通,保证信息同步,让大家对激励股权来源的认知高度统一,这样才能将整个方案推行下去。
3.股权回购
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都在股东手中,一般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份。
但是,在几种情况下,公司也可以回购股权作为库存股,并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激励对象。
这些情况包括: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不同意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并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4.虚拟股
如果公司使用虚拟股作为来源,由于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架构,操作起来比较简单:
1.单一股东让渡分红:先由公司将分红分配给某个股东,再由该股东将分红分配给激励对象;
2.所有股东让渡分红:公司直接将未分配利润向激励对象分配,剩余部分再向现有股东分红。
发布于2021-4-12 10:23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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