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此前新三板的交易费用涉及证券交易佣金、经手费和过户费,均为双边征收。其中,各家开户证券公司对新三板股票的证券交易佣金设有不同的指导价格,上限是3‰;经手费的征收比例是0.5‰;过户费的征收比例是0.025‰。新三板新交易系统于今年5月19日正式上线之后,交易活跃度较以往明显有所增加。虽然新三板目前的交易有所活跃,但不论是参与的人数,还是每天的成交量都不可与主板市场相比。由于市场早已有所预期,所以本次征收印花税对新三板相关股票的影响并不大。
发布于2014-11-10 15:14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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