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特别规定》明确规定了个人投资者的适当性条件,要求申请权限满足两大条件。一是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其中,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文件要求,首次委托买入科创板股票的客户,必须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板股票风险揭示书。
也就是说,要想参与创业板打新,首先要准备50万资金开户,这50万资金不只是股票市值,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应该现金都算,包括逆回购等。不过,融资融券账户的资产不应该算。我的理解,开通之前20个交易日平均有50万,那么,开通以后有没有50万就无所谓了。没有50万的朋友,可以自己研究下这个规定,总有办法。另外,科创板需要开通,或者到柜台或者在网上开通。
发布于2021-2-4 09:44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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