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28日起,个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至少有5个交易日其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积极型及以上,拟投资品种包含权益类;
4、投资者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5、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当天开通创业板,当天生效。
大部分券商都支持手机上开通
发布于2021-1-15 11:36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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