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失业保险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发布于2021-1-25 23:15 免费一对一咨询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