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
优先股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s。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是公司的一种股份权益形式,持有这种股份的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享受分配,通常为固定股利。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大部分公司一般都规定,如果公司盈利出色,达到事先约定的标准,优先股的股息有一定的上浮空间,而公司即使在盈利不佳的时候也要优先保障优先股的股息派发。当然获得这些优先是有代价的,就是优先股股东除非涉及到优先股赎回等特别议案,不能参加[1]股东大会,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2、主要特点
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对优先股附加了很多定义,如可转换概念、优先概念、累计红利概念等。
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发布于2014-9-9 23:31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