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 110% 且不得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 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 130% 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 70%。例如,某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为 100 元,最低卖出价格为 105 元,那么投资者申报价格应在 90 元(100×90%)至 115.5 元(105×110%)之间,且在以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为基准计算的相应范围内。
科创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规定是什么?
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实行“价格笼子”机制,买卖申报需符合怎样的价格浮动区间?
科创板股票从第6个交易日开始,正常交易的涨跌幅限制是多少?
北交所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其有效价格范围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