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申请后,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二、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原则上不鼓励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果投资者审慎评估了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坚持要申请,则必须在营业部现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在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并经过营业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投资者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发布于2017-8-13 13:5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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