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二、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必须全部是场外份额)。
三、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四、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五、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即一般情况下,T+1确认,T+2可赎回
六、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七、一般情况下,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具体参考基金公司规定)八、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取消当日已申请的基金转换业务并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巨额赎回时,投资者可以选择赎回取消或赎回顺延。
发布于2020-9-25 23:29 免费一对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