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上海下限为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深圳下限为500股,认购必须是500股或其整数倍,上限则在发行公告中有具体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认为是无效委托而无法申购
每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即为重号,只对第一次申购确认,其余的均为无效。
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
新股申购不允许撤单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沪市和深市的市值分别计算。
发布于2014-7-18 09:39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