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这意味着该制度全面放开.其具体含义如下:
参与范围扩大
此前个人养老金制度仅在部分城市和地区试点,此次全面放开后,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无论身处何地,都有了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资格,为更多人提供了补充养老保障的渠道.
产品选择更丰富
随着制度的全面放开,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宽了可配置产品的范围,如将宽基指数基金等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畴,丰富了投资者的养老投资选择,可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
推动养老体系完善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放开后,有助于壮大第三支柱规模,优化养老保险体系结构,缓解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增强养老储备意识
制度全面放开,使更多人有机会参与其中,进一步引导人们树立养老储备意识,促使个人提前规划养老资金,培养长期投资理念,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为自己的晚年生活增添更多经济保障.
促进金融市场发展
大量资金流入个人养老金领域,将为金融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金融机构开发更多优质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金融市场与养老保障体系的良性互动.
发布于2024-12-12 19:05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