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兑付”是国内信托业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指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须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及预期的收益,当信托资产出现风险、本身没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时,信托公司需“兜底”处理。这种特性令信托产品获得不少投资者充分信赖,甚至被当成“高额储蓄”,却忽视了风险。事实上,我国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
分析师岳婷表示,“目前大部分信托产品都不像股票、基金一样能很容易地转让。信托资产流动性差、投资起点高,如果没有刚性兑付这一防线,投资者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岳婷进一步指出,“信托业的刚性兑付如果长期持续,肯定没有前途,但要将之终结,还须伴随软硬件等相应配套设施的完善,包括监管层、信托公司的人员配置,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
发布于2018-12-27 12:50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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