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亮点一:36个月内三次谴责可终止上市
新修订的上市规则进一步丰富了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如在暂停上市情形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并新增了“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标准。
终止上市情形中新增了“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条件。这意味着,如果上市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财务报表差错或虚假记录,可能会被“勒令”退市。
亮点二:靠“借壳”恢复上市或遭拒
在众多的ST阵营中,不少公司并无实质经营,依靠借壳恢复上市,成为A股市场一道特殊的风景线。不过,根据深交所新规,创业板借壳上市或将被拒绝。
新规明确表示,不支持创业板公司通过“借壳”恢复上市。如在“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中,要求创业板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
此外,针对以补充材料为由拖延时间的,新规要求必须在三十个交易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期限届满将不再受理新增材料的申请。
新规还明确规定,因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依据,杜绝以非经常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
亮点三:财务违规不改将被踢出局
有业内人士透露,在A股两千多家上市公司中,难免会出现违反会计准则的行为。但根据新规,这种企业如果不进行纠正,将被监管层“快速”踢出A股市场。
为杜绝公司通过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来规避暂停或终止上市,新规明确指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纠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审计报告。如果企业怠慢,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4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将被暂停上市;6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将被终止上市。
亮点四:退市整理期间涨跌幅仍为10%
为及时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新规针对不同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形,明确规定首次风险披露时点及后续风险披露的频率。
如果上市公司对深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没有提出复核申请,该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期限为30个交易日。新规要求在整理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前二十五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将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新规也对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时点、期限、日涨跌幅限制、行情另板揭示及风险提示作出了明确规定。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另外,根据新规,如果创业板最终退市,公司股票将被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发布于2020-6-30 13:3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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