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灵活就业人员为何参保积极性不足?
灵活就业群体普遍处于高流动状态,很难按照规定在一个地方缴满15年社保。
尽管社保跨地区转移机制已经打通,但并不能确保其账户金额完全转移。这就削弱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参保动力。
而且这一群体一般较年轻,距离领取社保的时间较长,参保就意味着要将相当比例的收入投入到“未来”。
加上收入不高、工作不稳定,职业发展性不强,面临着各种现实压力,
在不确定的“未来”与可以看得见的“现在”之间,更多人也往往更倾向于优先保障眼前的生活。
所以他们的参保积极性并不高。
目前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比较常见的方式有2种:
1、缴纳灵活就业社保
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以个人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其实也是职工社保,
一般可以单独缴纳养老或医疗保险,部分城市可以缴纳失业保险。
缴纳之后,可以享受和普通职工一样的社保待遇,不过这种缴纳方式的费用会更高一些。
以北京为例,
每月最低的缴费标准为:养老保险1265.2元,失业保险63.26元,医疗保险553.56元,一共1882.02元;
每月最高的缴费标准:养老保险6778.2元,失业保险338.91元,医疗保险也是553.56元,一共7670.67元。
但是这种方式缴费压力相对较大,更适合收入比较稳定、经济比较宽松的灵活就业者。
发布于2024-11-1 09:4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