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的开通条件如下:
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
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证券类资产包括普通账户的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风险测评结果须为积极型/进取型,且测评时间在两年以内。
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不包括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
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
不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或机构。
未有其他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准入条件以证监会要求为准,若最新监管要求有更新,以监管公布条件为准。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发布于2024-8-8 15:03 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