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沪市上市公司年报的预披露规则如下:
报送时间:上市公司应于每年的3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补充或更正公告。
报送内容:年度报告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投资情况、财务报表等内容。年度报告补充或更正公告应明确补充或更正的内容,并说明原因和影响。
披露方式:上市公司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补充或更正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发布。
审核要求:年度报告应经过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进行年报披露相关的监管核查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仅为沪市上市公司年报预披露的一般规定,具体的披露要求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具体规定。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发布于2024-5-23 14:07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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