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并不会直接被标记为ST。在创业板注册制新规正式实施之后,对于亏损的上市公司,实施了新的ST规则。具体来说,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存在其他一些严重的风险警示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会冠以“ST”字样。
此外,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并且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也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而发生变化,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最新规定应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密切关注相关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最新的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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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4-18 20:38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