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买卖规则是股票交易所和券商开展股票交易活动的规定和标准,本质上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公正的市场环境。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股票买卖规则:
交易时间:股票的交易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的13:00-15:00,节假日和周末不进行交易。竞价成交:遵循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即股票价格较高的委托买单要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价格低的卖单要优先于高的委托卖单;价格相同的委托,按委托时间排序。交易单位:股票的交易单位是“手”,每手为100股,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者是其整倍数。卖出可以不用100股,但是不够100股的部分,务必一次性卖出。报价单位:股票的报价单位是“股”,即某某股票当前价位为多少元每股。涨跌幅度限制:为减少股市交易的投机行为,每个交易日股票的涨跌幅度都有限制。在中国股市,除ST股外,其余股票每日的涨跌幅度限制为10%,而ST股的涨跌幅度限制为5%。新股上市首日不受此限制,但如涨跌超过限制会停牌30分钟。“T+1”交易制:即当日买进的股票,必须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而当日卖出股票得到的资金可以进行其他买入行为,但不能在当天提现。熔断机制:这是股票、期货交易中的一种价格限制制度,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会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格波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
此外,股票买卖规则还包括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买卖时,应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请注意,股票买卖规则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调整,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并适应新的规则。同时,投资者在参与股票交易时,也应注意控制风险,理性投资。
发布于2024-4-16 13:30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