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产品是市场鲜有的可以在孕期给未出生的宝宝购买,同时有孕妇保障责任的少儿重疾险。投保母婴计划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第一被保险人(孕妇)需符合:孕周大于20周且小于30周的20-45周岁女性。孕周大于30周不接受投保。
2.第一被保险人(孕妇)投保时需提供完整的孕产期检查资料,必须进入人核进行审核,健康告知异常需提供相关病史资料及完整的孕产期检查资料。
3.第一被保险人(孕妇)不支持次标准体:无加费、除外,非标准体不接受投保。
4.已证实为自然怀孕的单胎或自然怀孕的双胎可以申请投保,其余情况不接受投保。注意:若母亲投保时为自然怀孕的双胎,需投保两张保单。
5.投保母婴计划的第一被保险人(孕妇)在保险期间内出生的婴儿,投保人或第一被保险人(孕妇)应在该婴儿出生之日起至首个保单一周年日内提交新增第二被保险人(新生儿)信息申请,否则保单终止。
6.投保母婴计划的投保人或第一被保险人(孕妇)在该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28天(含28天)内申请新增第二被保险人(新生儿)信息,无需健康告知及人工核保,保司自婴儿出生之日起对该婴儿承担保险责任。
7.投保母婴计划的投保人或第一被保险人(孕妇)在该婴儿出生之日起满28天后至首个保单周年日内申请新增第二被保险人信息,需正常健康告知,如经核保评估后可接受投保,保司自婴儿出生之日起对该婴儿承担保险责任。
8.投保母婴计划的第一被保险人(孕妇)及第二被保险人(新生儿)需分别指定身故受益人。
9.投保母婴计划的投保人在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28天(含28天)内新增第二被保险人(新生儿)的同时,可以申请新增豁免险,需正常健康告知,如经核保评估后可接受投保,保司自该保单生效之日起承担豁免险保险责任。如在婴儿出生之日起满28天后申请,则不接受新增豁免险的申请。
注意:如果出生后单独投保少儿计划需符合:28天-17周岁,需要健康告知并核保。
可见,如果孕期妈妈20周-30周之内投保,不仅为自己增加了保障责任,也能为即将出生的新生儿宝宝有条件提供全方位的保障,28天内增加新生儿宝宝信息,还可以免健康告知及人工核保,再也不用担心新生儿会因健康问题,无法投保重疾险了。
如果还想了解这款产品的专属方案,欢迎点击右上角微信或电话联系,将为您提供更专业的保险咨询服务。
发布于2024-1-22 10:58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