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板开通的条件:
(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1、对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2、对于测评结果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户,应向其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其审慎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3、要求客户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户,应该提醒其予以纠正。
4、对不配合适当性管理的客户,经劝导无效后,营业部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确认客户交易经验是否够两年
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2、如不满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注意: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处于成长期,业绩尚不稳定,因此风险比较大,建议谨慎操作。
发布于2019-6-5 11:24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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