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10,69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27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价格:41.78元/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0,690,000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
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41.78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9年4月3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
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T+2日(2019年4月8日)公告的《深圳
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
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
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深圳市德方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发布于2019-4-1 16:10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