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嘉悦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的是什么,具体如下:
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
未满65周岁:被保险人年满 65 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
已满65周岁: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
生存保险金:
年龄不超过59周岁,在第六个保单年度起,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最多领至65周岁。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59 周岁,第六个保单年度,刚好65周岁,开始领养老保险金,故生存养老金不能领取。
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起,至年满 105 周岁后止,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在65周岁生存,自65周岁零时起的 25 个保单年度为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期。也就是说,这从65周岁到90周岁,养老保险金是保证一定会给付的。
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这25年内身故,那么这25年还没发完的保险金一次性给付于保险受益人。例如,如果王先生65周岁开始领养老保险金,70周岁不幸身故,那么还剩下20年的养老保险金,将会一次性给付于保险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如果在65周岁前身故,那么将给付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如果有发生减保的,那么保险费总额按照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如果在65周岁后身故,那么按照养老保险金身故赔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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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0-13 13:16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