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除了像主板一样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外,还特别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股票上市前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所作出的承诺的,交易所将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处分。
发布于2018-11-19 11:07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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